校定本:
36. 謂辯無勝,必不當,說在辯。
謂,所謂非同也,則異也。同則或謂之狗,其或謂之犬也。異則或謂之牛,(牛)[其] 或謂之馬也。俱無勝,是不辯也。辯也者,或謂之是,或謂之非,當者勝也。
36. 謂辯無勝,必不當。說在辯。
謂:所謂,非同也,則異也。同,則或謂之狗,其或謂之犬也。異,則或謂之牛,(牛)[其]或謂之馬也。俱無勝,是不辯也。辯也者,或謂之是,或謂之非,當者勝也。
35 「謂」「辯」無勝。必不當。說在[不] 辯。
謂 所謂:非同也;則異也。同:則或謂「之狗」;其或謂「之犬」也。異:則或謂「之牛」;「牛」或謂「之馬」也。俱無勝是不辯也。辯也者:或謂「之是」,或謂「之非」。當者勝也。
135. 謂辯無勝、必不當,說在辯。
謂 所謂非同也,則異也。同則或謂之狗,其或謂之犬也。異則或謂之牛,(牛)[其] 或謂之馬也。俱無勝,是不辯也。辯也者、或謂之是,或謂之非。當者勝也。
其他重要校本:
沈有鼎:
(312)
謂辯無勝必不當。說在辯。
謂。所謂非同也。則異也。同則或謂之狗,其或謂之犬 也。異則或謂之牛,(牛)[其]或謂之馬也。俱無勝,是不辯也。辯也者,或謂之是,或謂之非,當 者勝也。
備註:沈氏在該頁註腳表示「說在辯」應從譚戒甫改為「說在不辯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