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坦博克教授

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奥本尼分校
温逊・奥里利教授(荣休教授)

邦妮・史坦博克教授毕业于美国塔夫茨大学,后往加州柏克莱大学深造,并获哲学博士学位,现任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奥本尼分校温逊・奥里利教授(荣休教授),专研生物医学伦理,尤精于生殖和及基因等议题。她同时担任联合研究学院生物伦理学临床领导中心-西奈山医学院生物伦理学课程的全职教授,在网上教授生殖伦理、生命末期等等课程。

史坦博克教授是着名生命伦理研究所 Hastings Center 的研究员,亦曾担任美国生殖及药物协会伦理委员会委员。2008年秋及2012年4月,分别于洛克菲勒基金贝拉治奥中心(位于意大利科莫湖)及 Brocher Foundation(位于瑞士日内瓦湖)担任驻会学人。

史坦博克教授着述不辍,专书有《未出生的生命:胚胎和胎儿的道德和法律地位》(第二版;牛津,2011);她亦发表了60多篇论文,并主编/合编多种关于医学伦理的着作,如《现代医学的道德议题》(第八版;McGraw-Hill,2012)。

预设医疗指示、脑退化症、医助死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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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9日 (星期一)
16:30 – 18:30 (16:00 敬备茶点)
香港中文大学崇基牟路思怡图书馆谢昭杰室

辅助死亡,不论是安乐死还是医助自杀,在某些国家和美国某些州分是容许的,条件是病人已进入末期病症阶段(即生命至多只可维持六个月)以及当时尚有能力作出相关决定。辅助死亡可让某些病人(例如是癌症患者)临终前免受煎熬;相比之下,长期患脑退化症,对不少人而言是更大的恐惧和痛苦。

病人在开始脑退化、但仍然有能力为自己定下预设医疗指示之时,如果要求辅助死亡,是否应予准许?箇中论证和问题为何?是次演讲将一一探讨。

急难伦理学与政治

6/3 (Fri.)
13/3 (Fri.)
20/3 (Fri.)
27/3 (Fri.)
下午 2:30 – 5:15
LSK 204(香港中文大学本部李兆基楼204室)

201415T2_PHIL5180.pdf

生育自由、生育责任、非同一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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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18日 (星期一)
下午4:30 – 6:30
香港中文大学冯景禧楼220室

反对新生殖技术或生殖安排的一个普遍理由,是这些技术有可能危害子女。箇中问题,有时在于这些危害是否为真、是否有实证证明。然而,有论者(如 John Robertson)认为,关心子女的安康,并非限制生育自由的充分理由,因为如果没有这些生殖科技或安排的话,孩子根本就不会出生。以下的主张,我是反对的:只要孩子为着来到世上而感到快乐,「出生」本身就不可能是「对孩子不公平」。我认为,生育责任应该有一个像样的最低标准;即使这些最低标准业已达到,但生育仍然可以是不负责任的──如果母亲本来可以选择在安全的情况下怀有健康的孩子,最终却另作他选因而增加孩子受害的风险。